凤笔苑、崇文苑、锦帛苑、水墨苑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和渠道销售服务采购
凤笔苑、崇文苑、锦帛苑、水墨苑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和渠道销售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笔苑、崇文苑、锦帛苑、水墨苑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和渠道销售服务采购已由保定市竞秀区行政审批局以竞行审〔项目核〕〔2023〕002号、竞行审〔项目核〕〔2023〕003号、竞行审〔项目核〕〔2023〕004、号竞行审〔项目核〕〔2023〕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拓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保定拓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笔苑、崇文苑、锦帛苑、水墨苑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和渠道销售服务采购
2.2 项目编号:HBXY2023FW-080
2.3 建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凤笔苑、崇文苑、锦帛苑、水墨苑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和渠道销售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代理服务,市场服务,定位服务,策略服务,日常服务,渠道销售拓客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要求”。
2.5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售罄,具体起始、结束时间以招标人最终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项目各阶段需要提供相应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营销代理服务选取2家;二标段:渠道营销服务选取3家。
注:投标人可以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开标、评标时按第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
2.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营销代理相关业绩。二标段: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渠道销售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等)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2021年或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审专家评审期间自行网上查询)。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14日至 2023年6月20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30553220@qq.com,经确认后发送投标文件电子版,或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4层领购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12-3116875、18617762515。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文件时,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五楼会议室;
5.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5.3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拓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五四西路41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2-58921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
联系人:赵佳宁、马文浩
电 话:0312-3116875、186177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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