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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莲池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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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莲池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莲池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竞秀区、莲池区共计11个村,其中包含竞秀区4个村、莲池区7个村的拆除重建改造。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回迁安置房建设。最终以审批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2.4 建设规模: 2.4.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竞秀区、莲池区共计11个村,其中包含竞秀区4个村、莲池区7个村的拆除重建改造。 2.4.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回迁安置房建设。最终以审批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为准。 2.5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7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当建设期变化时运营期相应调整,合作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2.6 招标范围:保定市共涉及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相关的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融资、工程总承包等工作。 2.7 项目合作模式 2.7.1 投融资结构 招标人与中标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招标人出资5%,中标人出资9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人民币10000万元(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0%,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招标人的要求,一次性出资到位。 2.7.2 招标人与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招标人对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对项目的建设期及运营期进行绩效评价。 2.7.3 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运作模式。 2.7.4 回报机制:项目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获取项目回报。 2.8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保定市共涉及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相关的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融资、工程总承包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如为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余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如有)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资质等级及相关政策要求。 (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投资业绩: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近5年参与过国内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 (2)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成员)近5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或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含设计内容的EPC、PPP项目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3)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近5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含施工内容的EPC、PPP项目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注:①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②投资业绩应提供能反映相关数据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施工业绩在建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完工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体现满足相应要求的内容和数据,如无法反映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可另附可证明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相关业主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只认定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的部分。
3.1.3财务要求:(1)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具备即可,2020年和2021年都提供的,以2021年为准)2020年末或2021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注: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授信证明累计总额为准)具有不少于6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注: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授信证明金额为准。 (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投标人任意一名成员满足)须获得不低于AA+的主体或银行信用评级。注:提供信用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②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②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承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注:①上述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投标单位(包含分公司)2021年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仅需提供上述人员即可。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或设计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具体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应满足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2 09:00 至 2022-08-0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金莎9001zz以诚为本“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下载(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2. 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3.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一经惠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2-67886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30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第二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的同时,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层521
邮编:

071051

邮编: 071051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赵工
电话:

0312-3116977

电话: 0312-3116875、1321271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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